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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推动高质量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黔府办发〔2022〕22号)

2022年08月31日 11:23 阅读:1928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盘北经济开发区 收藏本文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

重大政策措施推动高质量发展真抓实干

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黔府办发〔2022〕2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在黔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地各部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21号),结合中央和省级各类督查、检查、考核情况,经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对2021年落实“四化”部署、稳投资促消费、科技创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法治政府建设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2项激励支持措施。希望受到督查激励的地方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2年是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抢抓《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机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主战略、主定位,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确保经济大盘稳定、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大局稳定,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贵州省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推动高质量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贵州省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

推动高质量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

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


一、实施工业倍增行动,错位发展首位产业、推进开发区转型升级成效明显的地方

贵阳市、遵义市、贵安新区,南明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龙县、仁怀市、花溪区、威宁县、平坝区、水城区、盘州市、大龙经开区、福泉市、织金县、开阳县、正安县、白云区、贵阳高新区、龙里县、凯里市、义龙新区。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安排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时,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和项目给予倾斜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实施)

二、落实能源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电煤保障供应好、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供暖季天然气供应保障较好、新能源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推进速度快的地方

黔西南州、六盘水市、毕节市,普安县、安龙县、兴义市、盘州市、兴仁市、黔西市、晴隆县、福泉市、金沙县、大方县、西秀区、水城区、织金县、百里杜鹃管理区、荔波县、六枝特区、平塘县、贵定县。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下达煤电调节机制专项资金时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加强煤电要素保障促进经济健康运行的意见》(黔府发〔2018〕9号)规定的标准,给予辖区内煤炭、电力企业资金奖励;优先安排辖区内省调火电企业发电,并在汛期消纳清洁能源时,最大限度保证辖区内火电企业一定的发电负荷,改善经营状况。(省能源局组织实施)

三、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促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成效显著的地方

贵阳市、遵义市、黔南州,观山湖区、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乌当区、万山区、碧江区、红花岗区、汇川区、惠水县、龙里县、织金县、兴义市、凯里市、黎平县、水城区、西秀区。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申报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有关产业基金和示范项目、标杆项目打造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优先组织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施指南宣贯辅导培训以及服务商问诊等服务,帮助企业分析数据应用水平、梳理转型升级路径、提升数据管理能力。(省大数据局组织实施)

四、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质发展、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业规上企业培育、服务业增长贡献成效明显的地方

贵阳市、安顺市、黔西南州,余庆县、花溪区、普安县、云岩区、沿河县、修文县、南明区、乌当区、平塘县、观山湖区。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2022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及省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评选中,同等条件下对申报项目给予倾斜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五、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改造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

棚户区改造:黔西南州,贞丰县、紫云县、习水县、盘州市、黔西市、德江县、福泉市、台江县、望谟县。

老旧小区改造:普安县、贞丰县、南明区、花溪区、修文县、盘州市。

背街小巷改造: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西秀区、平坝区、安顺经开区、钟山区、盘州市、六枝特区。

2022年对推进棚户区改造成效明显的地方,在下达中央或省级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对老旧小区改造成效明显的地方,在下达中央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从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中各安排最低150万元资金给予奖励;对背街小巷改造成效明显的地方,在下达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六、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综合评价好的地方

在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考核中,综合评价好的市(州):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综合评价好的县(市、区):罗甸县、正安县、榕江县、紫云县、望谟县、关岭县、锦屏县、织金县、松桃县、晴隆县、从江县、册亨县、剑河县、赫章县、湄潭县、盘州市、龙里县、玉屏县、播州区、兴义市、凤冈县、福泉市、兴仁市、都匀市、钟山区、赤水市、万山区、平坝区、乌当区、修文县、绥阳县、惠水县、红花岗区、瓮安县、仁怀市、碧江区、麻江县、白云区、凯里市、镇远县、汇川区、观山湖区、清镇市、花溪区、余庆县、开阳县、金沙县、习水县、六枝特区、贞丰县、思南县、平塘县、普安县、镇宁县、三穗县、印江县、施秉县、台江县、长顺县、贵定县、雷山县、江口县、荔波县、石阡县、德江县、丹寨县、独山县、岑巩县、道真县、普定县、黄平县、黎平县、七星关区、大方县、桐梓县、黔西市。

在2021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中,综合评价为A的县(市、区):钟山区、玉屏县、白云区、瓮安县、龙里县、乌当区、盘州市、兴义市、万山区、红花岗区、兴仁市、镇远县、播州区、都匀市、福泉市、西秀区、惠水县、清镇市、观山湖区、麻江县、凯里市、赤水市、汇川区、碧江区、仁怀市、安龙县、绥阳县、息烽县、开阳县、修文县、凤冈县、石阡县、印江县、六枝特区、贞丰县、施秉县、三穗县、丹寨县、台江县、雷山县、习水县、独山县、思南县、天柱县、长顺县、平塘县、德江县、黎平县、贵定县、荔波县、七星关区、黄平县、普安县、镇宁县、普定县、岑巩县、江口县、桐梓县、望谟县、三都县、罗甸县、榕江县、沿河县、松桃县、锦屏县、水城区、从江县、册亨县、紫云县、剑河县、织金县、关岭县、正安县;综合评价为B的县(市、区):湄潭县、余庆县、平坝区、金沙县、花溪区、道真县、大方县、黔西市、务川县、赫章县、纳雍县、晴隆县。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分配国家戴帽下达我省的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和资金绩效考核奖励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七、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在省级对市级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地方

黔西南州、贵阳市、遵义市。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下达粮食安全保障相关中央和省级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从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中各安排300万元资金给予奖励。(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实施)

八、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年度任务较好、成效明显的地方

遵义市、铜仁市,清镇市、盘州市、桐梓县、习水县、福泉市、金沙县、紫云县、天柱县、松桃县、思南县、贞丰县。

2022年对上述地方,每个市增加一个激励县指标,每个县(市)激励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5万亩,亩均补助1500元。(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九、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

黔西南州、黔南州、六盘水市。

2022年对上述地方,从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戴帽用于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资金中,各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给予奖励。(省生态移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

十、实施市场主体培育、业态升级、服务质量提升和盘活闲置低效项目“四大行动”,促进旅游产业化综合实力和经济效益“两大提升”成效明显,以及开展消费促进工作有力、成效显著的地方

文化旅游工作:贵阳市、黔南州、遵义市,兴义市、南明区、花溪区、云岩区、荔波县、龙里县、平塘县、福泉市、普定县、长顺县、播州区、瓮安县、平坝区、紫云县、桐梓县。

消费促进工作:遵义市、黔南州、安顺市,正安县、红花岗区、仁怀市、绥阳县、道真县、龙里县、长顺县、福泉市、瓮安县、七星关区。

2022年对文化旅游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州)从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各安排200万元资金给予奖励、县(市、区)各安排50万元资金给予奖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对消费促进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内贸资金、项目申报及安排上给予优先指导、支持(省商务厅组织实施)。

十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提高以工业为引领的产业投资和民间投资比重,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六网会战”项目开工、投资完成情况较好的地方

黔南州、安顺市、遵义市。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奖励批次安排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十二、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地方投资落实到位、征地拆迁工作推进有序的地方

铜仁市、贵阳市、黔南州。

2022年对上述地方,从成品油税资金中分别安排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资金给予奖励。(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三、水利建设目标任务落实好、中央及省级投资计划完成率高的地方

黔南州、黔西南州,六枝特区、开阳县、平坝区、播州区、德江县、天柱县。

2022年对上述地方,将具备条件的水利建设项目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纳入预算储备项目库,结合项目规划及实施情况,在下达水利建设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四、实施产业大招商和打造“贵人服务”品牌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以及在促进外商投资增长、引进落地重大外资项目和外资总部经济项目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

产业大招商:贵阳市、毕节市、遵义市、黔南州,盘州市、兴义市、南明区、龙里县、观山湖区、修文县、清镇市、水城区、乌当区、白云区。

“贵人服务”工作:贵阳市、安顺市、毕节市、六盘水市,福泉市、修文县、榕江县、关岭县、兴义市、清镇市、万山区、南明区、盘州市、云岩区。

促进外商投资:贵阳市、安顺市、铜仁市、贵安新区,南明区、凯里市、观山湖区、平坝区、绥阳县、金沙县、独山县、剑河县、红花岗区、云岩区、松桃县、万山区、清镇市、惠水县、花溪区、安龙县、正安县、兴义市。

2022年对产业大招商成效明显的市(州)各安排不少于200万元资金给予奖励、县(市、区)各安排60万元资金给予奖励(省投资促进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对“贵人服务”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相关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省投资促进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对促进外商投资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下一年度鼓励外资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预算中优先向所在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国际合作园区、重大外资项目、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倾斜,并最大限度按照支持标准予以兑现拨付(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五、商事制度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真抓实干成效明显,以及推进“全省通办、一次办成”“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改革和政务数据归集应用、全程网办成效明显的地方

商事制度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州,南明区、观山湖区、红花岗区、钟山区、盘州市、大方县、石阡县、江口县、福泉市、晴隆县。

政务服务工作:贵阳市、六盘水市、铜仁市,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乌当区、清镇市、红花岗区、赤水市、仁怀市、桐梓县、水城区、关岭县、碧江区、玉屏县、龙里县、福泉市、金沙县、大方县、册亨县、凯里市、榕江县。

2022年对商事制度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成效明显的地方,优先选择为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改革、企业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重点领域监管等试点地方,优先推荐申报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在相关政策落实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对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成效明显地方,优先纳入相关改革试点,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推广,优先满足贵州政务服务网信息化建设个性化需求(省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十六、在促进外贸规模扩大、增速提升、贸易便利化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以及对外向型经济发展中促进外向型企业规模化集聚,全产业链打造成效突出的地方

促进外贸:贵阳市、遵义市,湄潭县。

外向型经济发展: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观山湖区、云岩区、南明区、红花岗区、湄潭县、盘州市、水城区、西秀区、平坝区、七星关区、金沙县、岑巩县、福泉市、独山县、兴义市、普安县。

2022年对促进外贸成效明显的地方,按照因素法分别支持贵阳市6000万元、遵义市1000万元资金,支持湄潭县省级茶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申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省商务厅组织实施);对外向型经济发展成效明显的地方,优先作为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和实践的先行试点区域,并在海关监管场所和保税仓库建设、进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办理通关资质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贵阳海关组织实施)。

十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科技体制改革、创新成果市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成效突出,以及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各项政策措施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地方

创新驱动发展:黔南州、遵义市、安顺市,观山湖区、白云区、福泉市、南明区、汇川区、花溪区、红花岗区、龙里县、乌当区、西秀区。

知识产权工作:贵阳市、黔南州,南明区、钟山区、西秀区、大方县、麻江县、龙里县、册亨县。

2022年对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以项目方式通过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等分别给予不少于600万元、150万元经费支持(省科技厅组织实施);对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地理标志产业化促进、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等项目实施中,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资金支持(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

十八、在推动“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尝试、成效明显的地方

创业创新建设:南明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遵义高新区、安顺经开区、水城经开区、金沙经开区、碧江高新区、兴义市、凯里经开区、惠水县。

大数据创业创新:贵阳市,南明区、观山湖区。

2022年对创业创新建设成效明显的地方,优先保障“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优先支持产业培育创新中心等能力建设,在省有关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安排方面给予重点倾斜(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对大数据创业创新成效明显的地方,在申报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有关产业基金和“百企引领”“万企融合”示范项目、标杆项目打造上给予倾斜支持(省大数据局组织实施)。

十九、开展重点行业质量提升行动、夯实质量发展基础等质量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

贵阳市、铜仁市、黔南州,云岩区、赤水市、大方县、瓮安县、册亨县。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建设、市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省长质量奖培育、质量发展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二十、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较好,以及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推进较好的地方

财政管理:黔西南州、安顺市、铜仁市,罗甸县、龙里县、望谟县、赫章县、德江县、黎平县、六枝特区、贞丰县、石阡县、纳雍县、沿河县、绥阳县、施秉县、瓮安县、紫云县、七星关区、正安县、习水县。

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南明区、云岩区、乌当区、开阳县、息烽县、清镇市、仁怀市、关岭县、长顺县、龙里县。

2022年对财政管理工作完成较好的地方,按排名顺序,分别安排3个市(州)200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资金给予奖励,对县(市、区)1—6位各安排500万元、7—12位各安排300万元、13—18位各安排200万元资金给予奖励;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推进较好的地方,在分配2022年第二批专项债券限额时,在常规因素法测算得分的基础上,再增加奖励分数10分,给予倾斜支持。(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等成效较好的地方

黔西南州、铜仁市。

2022年对上述地方,支持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相关领域加大再贷款、再贴现的支持力度;在企业上市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组织实施)

二十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任务完成好,且用地需求量较大的地方

遵义市、贵安新区,清镇市、仁怀市、习水县、赤水市、钟山区、水城区、镇宁县、威宁县、万山区、玉屏县、凯里市、锦屏县、龙里县、福泉市、瓮安县、兴义市。

2022年对上述地方,按照国家“要素跟着项目走”的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管理改革新要求,优先保障已落实具体项目或用途的建设用地。(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实施)

二十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稳定,以及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垃圾等市政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成效明显的地方

生态环境保护:黔南州、黔东南州、铜仁市,绥阳县、江口县、花溪区、湄潭县、麻江县、黔西市、西秀区、兴仁市、余庆县、三都县、荔波县、惠水县、平塘县。

市政环保设施建设运营:六盘水市、黔南州、黔西南州、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

2022年对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的地方,从2021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或2022年贵州省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各安排不少于50万元资金给予奖励(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对市政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成效明显的地方,按排名顺序,从省级财政2022年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中分别安排13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资金给予奖励,奖补资金配套下达到污水处理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四、实行河(湖)长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长江“十年禁渔”,以及林业资源保护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

河(湖)长制工作:黔东南州、遵义市,龙里县、江口县、水城区、威宁县。

水资源管理:黔南州、贵阳市、六盘水市,息烽县、碧江区、册亨县、荔波县、长顺县、贞丰县。

长江“十年禁渔”:息烽县、清镇市、习水县、赤水市。

林业资源保护: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赤水市、黎平县、江口县、兴义市、习水县、播州区、荔波县、仁怀市、玉屏县、织金县。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黔南州、黔西南州、贵阳市,荔波县、雷山县、乌当区。

2022年对河(湖)长制工作和水资源管理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分配省级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对长江“十年禁渔”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相关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对林业资源保护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效明显的地方,从中央或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给予奖励(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五、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村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运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成效明显的地方

农村厕所革命:贵阳市、铜仁市,修文县、印江县、玉屏县、三穗县、红花岗区、贞丰县、福泉市。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遵义市,息烽县、播州区、赤水市、盘州市、惠水县。

村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运营:安顺市、六盘水市,息烽县、习水县、盘州市、紫云县、赫章县、思南县、镇远县、长顺县、兴义市。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荔波县。

2022年对农村厕所革命成效明显地方,在安排中央农村改厕奖补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村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运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成效明显地方,通过村镇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项资金进行奖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六、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较大,促进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较好,以及退役军人安置、待遇保障、教育培训和服务管理等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地方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遵义市、六盘水市。

退役军人工作:六盘水市、黔南州,仁怀市、福泉市、六枝特区、西秀区、织金县、从江县、兴义市、南明区、乌当区、红花岗区、水城区、平坝区、金沙县、万山区、玉屏县、龙里县、兴仁市、岑巩县、修文县、汇川区。

2022年对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分配就业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对退役军人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分配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中央转移支付和省级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资金或申报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项目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并在平安贵州建设考核退役军人工作专项内容中加强结果运用,予以考核激励(省退役军人厅、省财政厅负责)。

二十七、校企合作推进力度大、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服务地方产业发展效果突出、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

黔南州、安顺市、黔东南州。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下达2023年职业教育中央专项预算时,各安排2000万元资金给予奖励(中高职各1000万元)。(省教育厅组织实施)

二十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明显的地方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凤冈县、贵定县、开阳县。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黔南州。

2022年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中各安排85万元资金给予奖励;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明显的地方,从省级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中安排120万元给予奖励。(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九、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成效显著,以及发展体育健身产业成效显著的地方

养老服务:红花岗区、南明区、龙里县。

发展体育健身产业:汇川区、赤水市、钟山区、紫云县、碧江区、印江县、麻江县、龙里县、瓮安县、兴义市。

2022年对养老服务成效明显的地方,按排名顺序,从2022年省级福彩公益金中分别安排300万元、225万元、225万元资金给予奖励(省民政厅组织实施);对发展体育健身产业成效明显的地方,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省体育局组织实施)。

三十、安全生产成效明显,以及落实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大数据及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提高较快的地方

安全生产:黔东南州、黔南州、铜仁市,剑河县、龙里县、江口县。

网络安全: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

2022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省应急厅组织实施);对大数据及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提高较快的地方,在平安贵州建设“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考核评价中予以加0.5分—1分,在公安机关大数据及网络安全项目建设审批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相关规定做好项目的资金保障(省公安厅组织实施)。

三十一、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以宣传实施《民法典》为重点的普法依法治理、“两降一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

法治政府建设: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州。

普法依法治理:遵义市、毕节市、黔南州,南明区、修文县、湄潭县、赤水市、凤冈县、纳雍县、黔西市、沿河县、印江县、平坝区、关岭县、盘州市、榕江县、黎平县、天柱县、瓮安县、惠水县、兴义市、安龙县。

“两降一升”工作:铜仁市、黔南州、毕节市,务川县、江口县、瓮安县。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毕节市,金沙县。

公共法律服务:南明区、花溪区、钟山区、桐梓县、仁怀市、平坝区、七星关区、织金县、思南县、德江县、兴义市、册亨县、锦屏县、从江县、都匀市。

2022年对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的地方,在法治贵州建设考核中予以适当激励;对普法依法治理成效明显的地方,加大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帮扶力度,在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对口业务指导;对“两降一升”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相关培训名额分配、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效明显的地方,开展省市县乡行政执法监督试点;对公共法律服务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中央转移支付的法律援助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三十二、对2021年获得国家层面督查激励的福泉市督查落实工作、黔西南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及以上省级督查激励的地方所涉事项,从本文件印发之日起一年内,在省政府组织的有关实地督查中实行“免督查”。(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审核|代荣亮

校对|周粉香

编辑|邹铃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