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行政决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3年05月18日 10:17 阅读:1230 来源:盘北经济开发区 编辑:盘北经济开发区 收藏本文

刘嘉鸿、谢应钦、贵州金润德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7日我单位作出了《行政决定事先告知书》(盘北管委会(2023)决字第2号),拟作出以下决定:

1.解除广州康沃森实业有限公司与本管委会签订的《3D医疗设备、耳机、印刷、数据线等电子产品生产投资协议》;

2.责令刘嘉鸿、谢应钦和贵州金润德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共同向本管委会退还装修补贴款15290000.00元;

3.责令刘嘉鸿、谢应钦和贵州金润德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向本管委会支付截止2022年6月30日欠付的厂房租金433626.57元及2022年7月1日至厂房腾空完毕移交之日的租金;

4.责令刘嘉鸿、谢应钦和贵州金润德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将占用且尚未腾空的厂房腾空,并对已损坏部分厂房及设施进行修复或恢复原状后移交给本管委会。

因本管委会多次与你方联系未果,本管委会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上述《行政决定事先告知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该《行政决定事先告知书》,公告期为三十日。你方也可在公告期内到本管委会领取上述告知书。无论你方是否领取,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针对前述决定,你方有权在上述《行政决定事先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方放弃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我单位将依法作出行政决定。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国军

联系电话:3523102

联系地址:盘州市鸡场坪镇江苏工业园

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