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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大中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

2016年07月14日 23:56 阅读:4206 来源:盘北经济开发区 编辑:超级管理员 收藏本文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背景

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文化和旅游产业作为绿色产业将加快发展,百姓的文化和旅游消费也将快速增长,传统村落将面临各种开发行为的渗透和冲击,历史上民风淳厚、偏安一隅的传统村落保护形势严峻。

2012年传统村落概念的正式发布及相应的制度实践见证了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传统乡土聚落保护的关注历程。传统村落概念的前身包括古村落、历史村落、传统乡土聚落、历史文化名村等,2003年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开始评选公布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至今已经公布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012年,经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将习惯称谓“古村落”,改为“传统村落”,以突出其文明价值及传承的意义。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传统村落指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村落。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三部门分别于2012、2013、2014年公布了3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全国29个省共2555个传统村落入选该名单,其中贵州省入选的村落有427个,居全国第二。

本次规划的贵州盘县羊场布依族白族苗族乡大中村,即是被列入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目录的村落之一。与大中村同时被列入的盘县境内的传统村落还两个:盘县石桥镇妥乐村和盘县保基苗族彝族乡陆家寨村。

为了有效保护盘县羊场布依族白族苗族乡大中村丰富而珍贵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悠久的文化,科学指导村落建设,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特编制《盘县大中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2015-2030)》。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的划定原则是最大限度地保护大中村的整体传统风貌、格局和环境。规划范围以白块大屯为中心,包括与白块大屯紧密相关的自然环境要素和历史环境要素所涵盖的所有区域,面积为42.06公顷。南侧以小营山山脊线为界和北侧以白块河以北100米为界,东西两侧以大屯寨东西两侧民居以外50米为界。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5-2025年,分为二个阶段实施:

近期:2015年-2020年

远期:2021年-2030年

四、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

4、《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1999)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实施条例》(2003)

7、《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

8、《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2013)

9、《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2012)

10、《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4)

11、《村庄整治技术规范》(2008)

12、《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03)

13、《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2009)

14、《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2005)

15、《盘县县城总体规划》(2012—2030)

16、《盘县羊场布依族白族苗族乡总体规划》(2014—2030)

17、《盘县羊场布依族白族苗族乡大中村村域规划》(2012—2030)

18、《盘县羊场布依族白族苗族乡大中村大屯村民小组村庄整治规划》

19、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

1、保护为主、兼顾发展

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切实加强大中村的传统村落保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具有影响力的屯堡文化为核心,正确处理村落保护与特色发展的关系,从传统村落总体上采取规划措施,为保护传统村落历史文化遗存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又要注意满足村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大力改善基础设施,让村民的生活环境得到提升。

2、尊重传统、活态传承

严格尊重大中村的地方传统文化,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保证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契合关系,为大中村的屯堡文化的活态传承提供持续有效的文化空间。

3、符合实际、农民主体

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针对大中村的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政府、专家和村民的意见,全面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提高规划的实用性和质量。实现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多位一体。将传统历史与现代文化,传统艺术与现代科学相结合,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旅游相结合,通过促进旅游发展,繁荣大中村的社会经济。

六、规划重点

1、深度挖掘大中村的传统村落特征,剖析以屯堡文化为核心的历史文化遗产的特色优势与价值,科学认识大中村山环水绕的自然格局和历史格局,为屯堡文化的传承提供基础条件。

2、明确保护对象,科学划定大中村的保护区划,全面制定大中村的自然环境、历史格局、传统建筑、历史文化要素、田园景观、河谷水系、非物质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的具体保护措施。

3、围绕大中村居住条件的改善方向,重点提出传统建筑在提升建筑安全、居住舒适性等方面的引导措施。完善村落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提升措施,安排防灾设施。

4、正确认识大中村现有的建设活动对村落的保护与发展的利弊因素,研究如何借力周边发展项目加强对村落的保护,同时避免过度的开发行为对村落传统格局和文化活动的冲击影响。

5、系统拟定大中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项目清单,为村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和特色发展提供阶段目标、项目重点和实施时序。

七、村落名片

十里白块·长坝大屯

第二章现状分析

一、人居环境现状分析

1、地理位置

盘县位于贵州省西部、六盘水西南部,东邻普安、南连兴义、西与云南省宣威、富源交界,北与水城县接壤。全境南北长107公里,东西宽66公里。

羊场乡位于盘县东北部,距盘县城关镇 42 公里,距盘县政府所在地红果72公里,距松河编组站35公里,距镇胜高速公路13公里,距即将建成的泸昆高铁普安站11公里。具体位置在东经105°09′—105°43′,北纬 25°59′-26°33′,总面积136平方公里。

大中村位于羊场乡东南部,北接瞿家寨村,东北邻纳木村,西北邻高光村,南接红花湾村,距羊场乡8公里,大中村村域面积为10.92平方公里,大中村辖白块大屯、墙院、中屯、殷家屯、白家常地、马家屯共6个村民小组,全村总户数976户,总人口3688人。

2、自然环境

大中村地貌以高原山地为主体,山地占土地总面积的70%以上,地势险要,生态环境复杂,从而导致农业生产有显著差异,白块大屯位于由南北两侧高山围合中部开阔的河谷型盆地,在东西两侧,山体收拢对外保留狭窄的通道,自东向西有白块河穿流而过,东有天然瀑布滴水岩。

大中村属亚热带夏湿春干温暖气候区,具有热量足够,雨量充足,雨热基本同季,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5℃四季分明。农田面积为4690亩,其中良田为1095亩,旱地为3575亩。

3、社会经济

全村现状支柱产业为种植业,没有其它产业,只能靠种养殖业和外出打工来增加收入,现有种植业和养殖业均不成规模,传统农业仍是全村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民增收渠道十分单一。

4、民族文化

大中村的村民以汉族为主,村内民俗以屯堡文化为主,大中村的民族文化、民族活动主要包括:语言、故事及其传说和歌舞及乐曲、古书籍、正月间举行的祈福活动化船又称“端公”、传统乐器木叶、羊皮鼓。

5、历史沿革

大中村始建于明朝洪武年间,这里的祖先是朱元璋时期“调北征南”军队的后裔,被称为“屯堡人”。传说中该处的迁黔始祖是邓荣宗,邓荣宗是元末明初湖广保庆府人,行武出身。大中村辖大屯、中屯、墙院、马家屯、殷家屯、白家场地6个自然村寨。大中村凭借其传统的屯堡文化成为防御性屯堡村寨的典型代表之一。2014年,大中村被收入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6、公共服务设施

大中村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缺乏,只有1个卫生所(原大屯小学),现状有供销社、计生院、村委会和公社四个公共建筑,现状停止使用。

卫生所位于原大屯小学处,建于建国初期,建筑面积163m²,作为村寨内的儿童打预防针的场所。

7、基础设施

(1)道路交通现状

规划范围内有一条主路自西向东贯穿全村村路级道路,全部为土砂路面,路面情况较差,道路等级的滞后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路网整体水平不能支持农民基本生活和生产的需要。

规划范围内的步行道均为石砌,大部分保持较好,部分因为自然原因有破损。

规划范围内现状无停车场,外来车辆和村内农用车辆以路边停靠为主。

(2)给排水现状

A、给水

大中村现状有高位水池1个、集中式水池2个,高位水池紧靠规划用地西侧,建于2010年,储水量为50m³,为全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集中式水池2个,分别位于原供销社旁,设置于1997年,现状仍在使用,其作用主要是收集储存,从小营山流出的一股自然山泉水,加压后,为村民提供灌溉用水。另一处位于原公社附近,现状因压力不够以停止使用。

规划范围内有大面积的农田,占整个规划范围的2/3,均匀分布有3条灌溉渠,共计1106米。

B、排水

现村正在修整道路,有排水沟,但是没有形成完善的排水系统,农户日常生活产生的废水任意排放,无污水集中排放和处理设施。

(3)消防设施现状

目前大中村内没有设立专门的消防设施。

(4)电力设施现状

A、电源

大中村的电源主要以羊场乡电路支路和其他乡镇电路的支路相结合的方式而引入大中村。目前国家对于农村的电网已经逐步改造,大中村已实现全网覆盖。

B、变电站

目前在规划范围内有1个变压器供给使用,位于118号建筑北侧,为20KVA,供全村人民使用。

C、送配电网

电网输出方式主要依据地形起伏以电线杆架空方式结合实际进行输出和配送。

D、电网特点及存在问题

目前规划内的变压器共计1个,可以满足当地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但从现状来看,村落内电线杆遍布,严重影响了村落整体风貌和村落的建设。

(5)电信设施现状

大中村目前电信基础设施相对比较完善,无线网络以及有线网络都得到了很好的优化,实现了无缝结合。

二、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分析

1、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分析

大中村的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大中村的传统村落格局、村落的整体风貌、村落的传统建筑、古遗址、碉楼、龙门、古树、古桥和古驿道。

A、传统村落格局保护分析

大中村地处群山环抱之中,大中村辖白块大屯、墙院、中屯、殷家屯、白家常地、马家屯。规划范围内(白块大屯)仍较好保持传统的村落格局,现状保护较好。

B、村落的整体风貌保护分析

大中村整体风貌上,自然风貌保护较好,周边山林浓密,村落内没有乱砍乱伐现象。建筑风貌保护较好,大部分建筑不存在形式各异,选址尤为不当,影响村落整体视线、天际线等的问题。

C、村落的传统建筑保护分析

规划范围内建筑共162栋,其中传统风貌建筑共48栋,占总建筑数量的30%。现状传统建筑的风貌较好,质量普遍较差,需要进行修缮。

D古遗址保护分析

规划范围内有5处古遗址分别是邓家祠堂、陈家祠堂、大庙、小庙和营盘。上述遗址现状没有对其进行任何保护措施,需要后期规划对其进行原址修复。

E、碉楼、龙门、古树、古桥和古驿道保护分析

大中村历史环境要素丰富,现有碉楼1座、龙门8座,古桥1座,古树1颗,古驿道1条。

碉楼:碉楼位于古村寨中心,还保持着原有的历史风貌,建筑质量较好。

龙门:龙门9座,散落在村寨各处,部分还保持着原有的历史风貌,龙门历史风貌保存较好的是76号建筑龙门、陈家四合院龙门、邓家四合院龙门,被改造过的龙门是10号建筑龙门、20号建筑龙门,严重破坏的龙门是邓家祠堂龙门、51号建筑龙门和57号建筑龙门,被完全破坏成为遗址的龙门是17号建筑龙门,后期规划需要对其进行修复还原。

古桥:在白块河中部,布置有1座古桥,已有几百年历史,还保持着原有的历史原貌,但桥体建筑质量较差,杂草丛生,后期规划需要对其进行修缮。

古树:规划范围内有1颗古油茶树,200多年历史,位于小营山上,古树保护情况良好。

古驿道:现状古驿道长约239米,石块铺装,2米宽,古驿道直接通往盘县,古驿道没有进行任何保护措施,部分古驿道保护较差,后期要对其进行修缮。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分析

大中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屯堡村寨背景下的汉族习俗。包括:语言、故事及其传说和歌舞及乐曲、古书籍、正月间举行的祈福活动化船又称“端公”、传统乐器木叶、羊皮鼓。

大中村的语言为盘县话,直到今日当地居民仍然沿用;部分古书籍仍然保护的很好,当地的故事及其传说和歌舞及乐曲通过口口相传的模式流传至今保护较好;大中的传统祈福活动有“端公”,现在仍然每年都在举行;传统乐器木叶、羊皮鼓仍在使用。

三、不利影响因素分析

1、基础设施滞后

规划范围内的通村路仍为土砂路,宽度较窄,通行能力极差,对外联系较为不便,对村落的发展建设造成了较大影响。村庄内部缺乏消防通道,部分步行道需要修复。规划范围内现状无停车场,外来车辆和村内农用车辆以路边停靠为主。村落内没有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水随意排放,用电杂乱等安全卫生隐患严重,对村落的传统风貌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2、“十里白块,长坝大屯”的宣传力度不够

大屯始建于明朝洪武年间,这里的祖先是朱元璋时期“调北征南”军队的后裔,被称为“屯堡人”,它的选址、布局以及建筑设计等都是基于贵州山地的地理环境,融合了“屯堡人”浓厚的“大明遗风”,并充分考虑了军事防御功能,从而形成的一个具有明代遗址活化石功能的屯堡村落,大屯的主要产业是种植业,它有大面积平坦的稻田,风景优美,观光性极强。但是现状没有对大屯进行任何开发打造。“十里白块,长坝大屯”这是一个可以塑造为具有鲜明特色的村寨名片,但是大屯人民,没有对其进行任何打造和宣传活动。

第三章村落特征分析

一、村落自然景观特征分析

1、大中平坝,良田千亩

大中村用地是南北两侧高山围合,中部开阔平坦,村寨内有大面积的良田,占整个用地面积的2/3,将近1000亩。良田按季节不同种植油菜、小麦和水稻,四季有作物,四季有农田景观可以观赏。

2、群山连绵、白块河蜿蜒

大中村所在谷底的南北两侧均为连绵高山,山体植被以常绿乔木林为主,既是古往今来的防卫屏障,也是大中村的生态屏障。两山之间是走势蜿蜒的白块河,白块河两侧分布了千亩良田。整体景观格局为南北围合,东西开敞。

二、村落选址特征分析 

大中村的选址讲究风水堪舆。靠山不近山,临水不傍水,地势干燥,视野开阔,水源方便。周边有大山“关拦”,坐向采用南北向。同时注重于自然景观以及景观视线的通透,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居住环境。其总结如下:

1、近水利而避水患

村落选址靠近水源(河流),一方面方便生活生产用水,另一方面有火灾时可取用。村落建设则延山体坡度逐步抬高建设,避免洪水带来的自然灾害。

2、防卫性较好

从村落选址方位上看南北两侧均为高山,在依靠的山体上设置防御设施,唯一通道为东西向,而东西方向通道历史上均为较为狭窄通道便于防守。

3、良好的景观环境

村落均选择背山面水的地势,属于南北两侧高山围合中部开阔的河谷型盆地,建筑坐南朝北,村落房屋的朝向均采用相对开阔的视线朝向。村落房屋面向千亩良田,良田在不同的季节有着不同的景观效果,四季有农田景色可观,白块河从村寨西侧由西向东缓缓流过,景观环境优美。

三、村落传统格局特征分析

村落的传统格局主要是外部封闭,内部联通,内部街巷形成网络,在主要街巷的重要节点设置龙门,构成“关门打狗”之势,具有很强的防御性。建筑单体外墙采用石块堆砌,在村寨内部设置碉楼,碉楼与建筑院落内部相连。建筑分片区布置,以三条主要街巷为分界线,各建筑群内部院落相互联通,在村寨不远处的山体上还设置有营盘,大屯的传统格局是结合当地特定环境的加以改进形成的城堡碉连结体式。虽有部分村民对农房已拆旧建新,但建设位置大多沿用老宅地基,传统“街巷—建筑群—院落”所构成的空间序列依旧可见。

1、街巷

村寨平面布局以三条主巷道和多条支巷道,将各家各户连成片,形成方格网络。各支巷道只有一个口通往主巷道,在支巷与主巷相连的位置设置龙门,村寨街巷的布置具有很强的防御性。

2、建筑群

大屯建于小营山山坳处,村寨内的建筑随山体退台建设,顺应山势布局,村寨内部被历史巷道分成若干片区,每个片区内的建筑,形成建筑群,各建筑群内部各个建筑的院落是相互连通的。其具体建筑群的布置和院落相互之间的相互连通性是主要考虑其防御功能。

3、院落

村落内的院落主要沿用江南三合院、四合院的特点,由正房、厢房、围墙连成一门一户的庭院。当地的院落结合特定环境加以改进各个建筑的院落是以建筑群为分区通过石门相连,即独立又整体,在大户人家的院落内部,会修建碉楼,碉楼只能从该院落的堂屋后面的隐蔽道路进入。在各种式样的庭院中,天井不仅是家庭活动的场地,更具有防止进犯敌人纵火的空能。由此可见,屯堡人的建筑观念是把防卫放在首要的位置上。

四、传统建筑特征分析

民居是古村寨防御体系的基本组成单元。民居平面布局采用三合院、四合院和单体三种。三合院(四合院)在平面上有明显的中轴线,正房在中轴线上靠后部,体量较大,多为三间、五间,台基高于厢房和门房。左右厢房不一定对称。结构多为穿斗式悬山顶,屋顶覆青瓦,山墙和后墙为石墙。木、石构件有精美雕刻,柱础、门楼、门窗等是主要装饰部位。

邓家四合院:该建筑位于大屯主要巷道一侧,占地面积约470平方米,建于清朝年间,包括堂屋、左右厢房、偏厦以及一座碉楼。堂屋坐立于六级台阶之上,五开间穿斗式木结构,面宽约18米,径深约12米,悬山式坡屋顶,覆青瓦,正面北侧外墙为实质木板,木质窗棂,另外三面外墙均为石块堆砌围合,堂屋西侧建有一座十多米高的碉楼,外墙设有枪口,堂屋西南角设有一通道通向碉楼。堂屋靠碉楼一侧山墙外刻有图腾,窗户呈漏斗形,外窄内阔,俗称“猫儿窗”。西厢房面宽约16米,径深约6米,东厢房面宽约10米,径深约7米,设有两层,一层为石质裙板和木质窗户结合的外墙结构,二层设有走廊,木质栏杆保存良好,西厢房西南处有一石拱门,为该四合院的主要入口。

陈氏四合院:该四合院位于大屯村寨的中心位置,占地面积约380平方米,南侧为明清时期相继修建的两组三开间堂屋,堂屋均位于五级台阶之上,穿斗式木结构,悬山式坡屋顶,覆青瓦,院落外墙为石质裙板(约一米高)和木质窗户结合的外墙结构,设有两层,每组堂屋一侧均建有一所厢房,厢房面宽约12米,径深约4米,部分设有两层,东侧厢房设有一座龙门,可与四合院北面的巷道相连,西侧厢房西北角有一石洞,巷道较狭窄,不足一米宽,可通至其他民居后院。

五、历史环境要素特征分析

古桥:在白块河中部,布置有1座古桥,已有几百年历史,具体修建年代不详,还保持着原有的历史原貌,但桥体建筑质量较差,杂草丛生,后期规划需要对其进行修缮。

古驿道:现状古驿道长约239米,石块铺装,2米宽,古驿道直接通往盘县,古驿道没有进行任何保护措施,其中有55米的古驿道保护较差,后期要对其进行修缮,184米的古驿道保护较好,仍保持着其原有的历史风貌。古驿道属于茶马古道的一部分。

古树:规划范围内有1颗古油茶树,200多年历史,位于小营山上,古树保护情况良好。油茶树是世界四大木本油料之一,它生长在我国南方亚热带地区的高山及丘陵地带是中国特有的一种纯天然高级油料,属于常绿小乔木。

龙门:龙门9座,散落在村寨各处,当地人民将传统街巷上的起防卫作用的石拱门称作龙门,龙门是用当地石材砌筑的拱门,龙门还配有可以开合的木门,通常位于民居山墙一侧,与民居形成一体,上方设置有过街楼,为建筑的主要入口,有石质门槛,高约20厘米,厚约10厘米。是古村寨自我防御的重要设施。

邓家祠堂遗址:位于大中村主要道路中部一侧,始建于明朝,为邓家祠堂,1952年,该祠堂被改作白块村公小,1986年,村公小搬迁,随后无人围护,便逐步废弃。该建筑原本分为正房、左右两侧厢房和一座石拱龙门,现仅存石拱龙门和部分石砌围墙。据记载,正房为五开间穿斗式木构建筑,悬山式坡屋顶,背面围墙和两侧山墙为石块堆砌,中间房间只设一层,两侧偏房为两层,二层设有走廊。

陈家祠堂遗址:陈家祠堂因破坏较早,可查资料几乎没有,村民依稀只记得它的具体位置。

大庙遗址:位于大屯西侧的小营山上,据村民回忆建立于明朝,建筑由堂屋和左右两侧厢房组成,堂屋面阔五间,所有建筑均为木结构,外侧包有石墙,毁于五十年代初,现状依稀能看到堂屋的地基。

小庙遗址:位于大屯西侧的小营山营盘内,据村民回忆建于清朝,建筑为面阔五间的单体建筑,是由村落背侧的大庙分建于此的,这里通常是村民为了躲避土匪、灾祸的地方。

营盘遗址:小营山山顶上,有一处营盘遗址,现状资料不能证明营盘修建于哪个年代。营盘坐南朝北,城墙倚山头岩石而建,城墙用石头砌成,蜿蜒盘旋。城墙外小营山险峻陡峭,易守难攻。相传原本营盘面积足有1500平方米,现状存在大部分的城墙,被破坏的城墙依稀能辨认出它的位置,现存两圈石砌围墙,平均高2.1米,厚1.5米。有一块基脚石,长3.5米,高0.9米,宽1.7米。围墙上设有枪口,营盘唯有两道门,东门与西门,据说历史上民族之间、地区之间如有残杀和掠夺的信息传来,方圆几个村落的人各自就把一切财物迁到营盘里,营盘是过去村民为了躲避土匪、灾祸而集资修建的一种防御建筑。

六、非物质文化活动特征分析

大中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屯堡村寨背景下的汉族习俗。包括:语言、故事及其传说、古书籍、正月间举行的祈福活动化船又称“端公”、传统乐器木叶、羊皮鼓。

1、语言

大中人说的是盘县话,盘县正统方言在老百姓口语中使用频率较大。俗语、歇后语在民间口语使用较多。

2、故事及其传说

故事传说在大中分为两类,一类是外来的,另一类是本土的。外来或本土故事传说之所以能在民间口口相传,一是它涉及面广,且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有些还反映出劳动人民的美好追求和愿望。

3、古书籍

当地人民保存有很多古书籍,古书籍是子孙后代了解当地发展史的重要文献资料,得到了村民的尊重和喜爱。

4、划船

划船是大中村现存的传统地方习俗,又称“端公”。在正月间,会有一位名称“先生”的人背着一个形似船状的木构架到各家祈福并化缘,该木构架形似船状,中间设有一个小空间,类似坡屋顶的架子盖顶,内部放有几个小人,木架两端分别放有竹制背篓,每到一家,“先生”会念经祈福,而房屋主人则会拿上各类吃、穿物品放到竹篓中。

5、木叶

羊场乡又被成为“木叶之乡”,当地人可通过小小木叶吹奏出悠长、悦耳的曲调,闻名中外的木叶演奏家罗文军就出生于羊场。吹奏木叶是大中人民闲暇时间重要的娱乐活动。

6、文化空间

大中的文化空间主要是指以防御场地和村民文化、祭祀等活动场地为主,具有典型的纪事文化空间特点。现状存在四个文化空间,分别是:邓家祠堂文化空间、陈家祠堂文化空间 、大庙文化空间和营盘小庙文化空间。

第四章价值评估

一、村落历史价值

1.大中村是至今保存较完整的明代屯堡村寨,是明代屯堡遗存的典型代表和实物见证。反映了明代为实现一统大业,在滇黔古道上建立的军事要塞与当地居民互相融合的发展历史。

2.大中村以其传统村落格局、物质文化要素和历史环境要素构成独特的历史人文环境,各种历史遗存反映出自明代以来屯堡文化所产生的物质生产、生活方式、思想观念、风俗习惯和社会风尚,记录了大中村乃至盘县的历史发展信息。

3.大中村蕴含的丰富历史信息,可以印证、订正和补充文献记载中的有关史实。

4.大中村是我国现存的独特的防御性屯堡的范例,是我国军事史、建筑史、艺术史的珍贵例证。

5.大中村较好地展现了明代建筑文化和建筑工艺。

二、村落文化价值

1.大中村充分体现了屯堡文化的文化价值。屯堡文化是汉族文化中的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是明代军屯历史和古代江南文化在同一区域内融合的遗存,是难得的历史实物“标本”。屯堡文化是研究历史学、建筑艺术、文化交流与演化的宝贵的实物资料。

2.“屯堡人”的衣、食、住、行、娱所折射出的文化现象为研究人类文化学提供了鲜活例证,体现了不同于贵州其他民族的体质特征。从形体、语言、服饰等方面研究“屯堡人”的迁徙以及他们的群体状况,具有很高的文化学研究价值。

三、村落艺术价值

1.大中村体现了富有地方特色和象征意义的内部建筑空间的处理和装饰手法,对了解当地传统民居的文化内涵提供了丰富的信息。

2.经典的村落布局反映了由传统风水理念及军事、农业生活实际需要相结合而产生的盘县地区的代表性的乡土景观。

3.大中村与周边环境一起构成了丰富的地域特色人文景观,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

4.大中村集技术与艺术于一炉,是民居建筑的精品。村落内部建筑和街巷均以石为主,结构、材料和施工工艺代表了当时当地的建筑成就,整个村寨的营造是古代建筑技术与艺术融合的典范。

四、村落科学价值

1.大中村更组成元素所构成的军事防御体系,融防、守、住为一体,体现了极强的军事防御功能。

2.大中村的选址充分利用地形环境满足实用功能。大中村村依山面水,以自然山峰为屏障,合理利用其坡、岩、沟、坑、涧等自然环境。

3.大中村是中国明代具有军事防御功能群体村落的典型实例,总体格局具有极强的功能性,显示了高超的建筑设计构思,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大中村村建造在滇黔古驿道上,借助山形地势,在唯一的交通要道上筑前、后屯门,易守难攻,具有关哨作用,是贵州地区一处保存比较完整的明清古驿道军事要塞。

五、村落社会价值

1.大中村是屯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向世界展示和传播独特的传统文化现象的载体。

2.大中村是中国传统具有军事防御功能村落中的代表之一,其中保存了大量了不同于贵州当地的传统文化生活模式,是乡土建筑学、建筑历史学、军事学、民俗学等社会科学的重要研究基地。

3.大中村是弘扬传统文化,普及历史文化知识,激发爱国、爱乡意识的重要场所。

4.“屯堡文化”是贵州省重要的文化资源之一,对地方社会文化和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大中村古建筑群,对促进盘县地区乃至贵州省特色文化旅游,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六、村落经济价值

大中村现状支柱产业为种植业,没有其它产业,只能靠种养殖业和外出打工来增加收入,现有种植业和养殖业均不成规模,传统农业仍是全村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民增收渠道十分单一。但是大中村有悠久历史,独特的屯堡文化,独特的千亩良田景观和优美的自然景观,为其发展旅游业提供了良好的内在条件,随着其旅游业的发展,地方经济价值将得到极大的发展。

第五章保护对象认定

大中村的选址、布局以及建筑设计等方面都是基于贵州山地的地理环境,融合了“屯堡人”浓厚的“大明遗风”,并充分考虑了军事防御功能,从而形成的一个具有明代遗址活化石功能的屯堡村落。

一、村落选址与自然景观要素

大中村村落的选址反应了典型的屯堡文化特征,屯堡建筑的选地讲究风水堪舆,靠山不近山,临水不傍水,大中村的建筑随南北两侧山体顺山势布局,大屯为最早建设的村寨,位于沿河以南,村寨位于由南北两侧高山围合中部开阔的河谷型盆地,大屯随南侧小营山顺势布局,东望自然山体,白块河从西至东穿流而过,村寨与白块河中间有大面积的农田。山体收拢对外保留狭窄的通道,东西向外均有较狭窄的通道,东有天然瀑布滴水岩,南北两侧高山的植被浓密茂盛。

二、村落传统格局要素

大中村村落格局保存良好,传统“街巷—建筑群—院落”所构成的空间序列清晰可见。传统格局主要是外部封闭,内部联通,采取“关门打狗”的布局形式,在主要街巷的重要节点设置龙门,具有很强的防御性,建筑坐西南朝东北,房屋就地取材,以石块构墙,屋顶覆以瓦片,多为青石板三合院、四合院民居。

三、历史建筑

大中村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根据前期调查,规划建议的历史建筑27处,分别是:第1号建筑、第9号建筑、第10号建筑、第11号建筑、第12号建筑、第13号建筑、第16号建筑、第18号建筑、第19号建筑、第20号建筑、第21号建筑、第29号建筑、第38号建筑、第39号建筑、第40号建筑、第44号建筑、第48号建筑、第50号建筑、第51号建筑、第54号建筑、第55号建筑、第56号建筑、第59号建筑、第60号建筑、第64号建筑、第66号建筑、第68号建筑。

四、传统风貌建筑

根据前期调查,规划建议的传统风貌建筑21处,分别是:第17号建筑、第24号建筑、第26号建筑、第30号建筑、第32号建筑、第33号建筑、第34号建筑、第35号建筑、第41号建筑、第47号建筑、第49号建筑、第50号建筑、第52号建筑、第53号建筑、第57号建筑、第58号建筑、第63号建筑、第65号建筑、第67号建筑、第71号建筑、第155号建筑。

五、历史环境要素

大中村历史环境要素丰富,现有碉楼1座、龙门9座,古桥1座,古树1颗(古油茶树),古驿道1条,5处古遗址(邓家祠堂遗址、陈家祠堂遗址、大庙遗址、小庙遗址和营盘遗址)。

六、非物质文化活动线路及场所

大中村的非物质文化线路主要围绕白块河及村寨古驿道展开,主要文化空间以防御场地和村民文化、祭祀等活动场地为主,具有典型的纪事文化空间特点。

七、村域传统资源

大中村的村域资源较少,大中村辖大屯、中屯、墙院、马家屯、殷家屯、白家场地6个自然村寨,其中传统元素保留较好的村寨属大屯。大中村90%的人口为邓、陈、黄、张四姓,以汉族为主。村寨内自然景观资源有天然瀑布滴水岩,南北两侧有小营山、营盘山、文碧山等高山,山体植被茂盛,树种众多,村寨内有千亩良田,景观资源较丰富;历史文化资源有6处古遗址分别是邓家祠堂遗址、陈家祠堂遗址、大庙遗址、小庙遗址、营盘遗址和文昌阁遗址,有古井1口,古树1颗,龙门9座,碉楼1座,古桥1座,古驿道1条。

第六章保护区划

一、保护区划

对于大中村的保护,在分析和研究其价值特色的基础上,根据现存历史古迹和的分布情况、完整程度,采用“整体保护,分区对待”的原则,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的相关规定,本规划将大中村保护界限划定为: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

1、核心保护范围:是指传统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较集中的区域,北至千亩农田,南至小营山,东至农产品展销中心,西至游客服务中心,是大中发展至今村落传统格局与整体风貌保护相对完整的部分。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为3.7公顷。

2、建设控制地带:是指为保护大中的历史景观,针对核心保护范围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建设划定的控制区域,北至自然山体,南至小营山的山脊线,东至对101号建筑以东75米,西至131号建筑以西18米,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38.3公顷。

3、环境协调区:是为最大限度保护大中村的整体历史环境景观,本次规划将环境协调区扩大至整个大中村的村域范围以更好保护传统村落自然景观格局。北接瞿家寨村,东北邻纳木村,西北邻高光村,南接红花湾村,环境协调区面积为:1126.2公顷。

二、分类保护控制措施

1、核心保护范围的保护控制措施

核心保护范围以保护与修复为主,对区内建筑实行局部改造和内部更新,确保区内建筑、街巷及空间环境要素不受破坏,并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行分类保护。对于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更新改造建筑,必须按照当地的传统建筑形式进行建造和改造。区内现有影响历史古迹及村落原有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坚决拆除,且保证满足消防要求。

在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等与村落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

A、根据“抢救第一”的原则,首先修缮毁坏较严重的重要历史建筑,并做好详尽的修缮记录。

B、对本区内所有与村落风貌不协调的现代建筑应进行整治和改造。

C、对于传统民居,允许村民重新装修内部,改善厨房、卫生间、淋浴等设施,但不得改变建筑外观和院落格局。

D、禁止使用与村落环境不协调的现代门窗式样,禁止使用与古村不协调落不协调的店招、灯箱等装饰。

E、为了改善村落景观,该区域的重要地段管线入地。

F、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古树名木、水系、农田和宅旁菜地都是古村落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严格保护。

G、核心保护范围内禁止外来游览车辆进入,统一停放在核心保护范围北侧的停车场内。

H、清理并保护该区内的空置地,若需修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其外观造型和空间格局必须与传统村落的风貌相协调。新建、改建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高度不超过6米,且不遮挡后面的建筑。

2、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控制措施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建设并重,主要用以控制保护区周围的环境,使区内的建设活动不对村落造成干扰。区内的新建或更新改造建筑要延续历史风貌特征,必须按照当地的传统建筑形式进行建造和改造。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部门批准、审核后方能进行。整个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筑应鼓励按照二到三层传统民居形式进行建造,禁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新的建设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己有建筑,应停止其建设活动,并在适当的条件下予以改造或拆除。

A、新建建筑应遵循传统村落的格局和尺度,与传统民居相协调。建筑色调与环境融合,建筑风格需符合地方特色。建筑层数控制在3层以下,建筑高度控制在10米以内。不得破坏传统街巷格局、空间尺度,不得遮挡古村落与周边环境要素的视线通廊。

B、建设控制地带与核心保护范围中的街巷有对景关系的建筑,其体量、色彩、材质要保证景观的延续性。

C、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少量历史建筑仍需按照核心保护区内,历史建筑的保护模式进行保护,其功能可以相应调整,内部设施可以改善。

D、保护好古村落的生态环境,防止水系污染,维护古村落与自然环境的依存关系。

E、建设控制区内的古树名木、水系、农田和宅旁菜地都是古村落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严格保护。

3、环境协调区保护

环境协调区以建设发展为主,区内建筑要与整体历史环境尽量协调一致,不产生明显的视觉冲突。保护山体、河流等地形地貌,增加绿化抚育力度,恢复植被,不得进行开山挖石、挖土的活动。

(1)应加强区域内植被的种植与保育,注重周边山体环境与景观,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提供一个良好的保护屏障和绿色背景。

(2)环境协调区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景观建、构筑物和新建、改扩建民居的活动,必须经过专业部门设计并报管理部门审批。

(3)环境协调区内要严格限制各种有污染和不良环境影响的建设。

第七章保护措施 

一、村域传统资源保护

1、山体保护:重点保护营盘山、小营山和文碧山等山体。对周边群峰进行整体保护,不得人为破坏植被,严禁开山、伐林等人为活动。

2、水系保护:加强对村庄内河流保护,注意保持水域环境的清洁,避免水体污染。加强河岸的绿化与美化,打造滨水休闲环境。

具体保护措施:

(1)河道使用功能包括排洪、取水和水景观等。

(2)河道应保障使用功能,满足村庄生产、生活及防灾需要。严禁采用填埋方式废弃、占用河道。

(3)严禁在河道内倾倒垃圾、建筑渣土。

(4)村庄内部或临近村庄的水体可结合村庄布局进行景观建设,包括修建水边步道、开辟滨水活动场所、局部设置亲水平台及修整岸边植物等内容。

3、滴水岩保护:在维持保护其景观资源环境的同时,注意保持水域环境的清洁,避免水体污染。加强周边环境的绿化与美化,打造滨水休闲环境。

4、景观植被保护:保护村域内的古树名木、大树,罗汉松林和银杏树群,对古树名木及时挂牌,严禁砍伐、截枝、搭建和损坏树木,发动鼓励群众参与到景观植被的保护中。

5、千亩良田保护:不得破坏农田风貌的完整性和层次,不得违反规划要求随意占用农田进行建设活动。

6、古村寨、传统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详见相关章节。

二、村落传统格局保护与整体风貌控制措施

大中村的村落格局是该村物质空间构成的宏观体现,保护和继承典型屯堡村寨防御功能为主的设计格局,强化环村山水绿化带与村庄结构的关系,强化道路和沟渠的走向,强化主要建筑群位置以及外部空间。对于大中村整体村落格局保护,必须采取整体性和综合性的措施,对村落整体格局和环境进行保护与控制:一方面对体现大中村传统空间特色的要素进行保护,另一方面对影响大中村风貌特色的新建因素实施控制与引导,从而达到保护与发展的整体协调。

大中村整体风貌主要由村落建筑、道路、街巷、农田、水体和山体组成,规划对村落的整体风貌进行保护和控制,对村落的建筑统一采用穿斗式悬山顶的石木建筑,屋顶覆青瓦,对建筑高度严格进行控制,防止建筑对村落的整体风貌造成破坏,对道路和街巷进行硬化,但路面的材质、色彩应与村落的整体风貌相协调,对农田、水体、周边山体应按照本规划的措施进行保护和控制,不得对村落的整体风貌造成破坏。

(1)保护村落传统范围与轮廓:村落建设不能无序蔓延、新建区应与核心区有景观隔离或缓冲措施。

(2)护村落传统肌理与风貌:维持各街巷的分布、走向、宽度、空间节点等不得改变;保护街巷的传统风貌,包括其界面、铺装材质与形式等。

(3)要保护巷道两侧界面的虚实关系,不得随意在原有实墙面上开凿门洞、窗洞,也不得随意堵塞原有门洞、窗洞。核心保护范围内传统巷道的保护包括村巷格局、铺地形式、建筑立面的连续性三个内容。

(4)维持公共空间的传统形态与功能:采用分散的、小规模的、多样化的开放空间形式。公共空间内建筑小品的布设在风格、材质、色调、体量等方面与周围环境协调。

(5)在尊重历史文化的前提下,并结合现实的可行性,进一步整理和塑造一般性街巷空间和公共服务空间,并强化街巷、空间的标志系统。

(6)村庄农田是景观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村庄内农田的保护,村庄建设沿现有肌理往空地处发展,不得违反规划侵占农田。

(7)维持村落主要天际线:根据村落整体风貌特征分析的成果,控制建构筑物的高度,主要植被的种类和位置等。

(8)建筑格局和风貌的具体保护控制措施详见建筑的保护措施。

三、建筑保护措施

1、现状建筑分析

现状建筑多为居住建筑,有少量的公共建筑和公共服务设施。

现状建筑层数以1层为主,部分建筑层数为2层,少数建筑层数为3层及以上。

现状建筑中,历史建筑主要指民国以前的,传统风貌保持较好的穿斗式悬山顶的石木建筑,屋顶覆青瓦,具有历史研究价值的民居建筑,其余具有传统风貌的建筑均为传统风貌建筑,极少数砖混材质的建筑和与当地建筑风格不协调的建筑定义为不协调建筑。

现状建筑整体风貌较好,大部分建筑质量良好,少量建筑质量较差,历史建筑有78栋占总建筑的26.4%,传统风貌建筑186栋,占总建筑的62.8%。

2、建筑分类保护和整治

大中村的建筑整治依据其历史价值、建筑风貌、建筑质量,将现状建筑的保护分为五类,分别为修缮类建筑、改善类建筑、保留类建筑、整治改造类建筑和拆除类建筑。

(1)修缮类建筑

修缮是对建议历史建筑所进行的不改变外观特征的加固和保护性复原活动。对于此类建筑,不允许改变这类建筑的外立面原有的特征和基本材料,必须按照原有特征、使用相同材料进行修复,凡露明可见部分均应使用与原有建筑材料相同或相近的材料进行局部的修复,做到修旧如故,并有可识别性,且做好详尽的修缮纪录,防止大拆大建和大面积的更新。对于原有构件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或历史上干预形成的不安全因素,允许调整结构,包括增添、更换少量构件,改善受力状况。凡是有利于古建筑保护的技术和材料均可采用,但具有特殊价值的传统工艺和材料必须保留。修缮应是可逆的,即加建部分、改建部分、构件更换部分都应可以去掉而不损害原有的部分。建筑内部可以加以调整改造,配备厨卫设施,从而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以适应社会的和谐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但任何改造措施都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不得改变建筑外观和院落内的格局。

(2)改善类建筑

改善类建筑是指对于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持和修缮外观风貌特征,特别是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细部构件和装饰,其内部允许进行改善和更新,以改善居住、使用条件,适应现代的生活方式。

(3)保留类建筑

保留类建筑主要是指对于保护区传统风貌协调的其他建筑,其建筑质量评定为好的,可以作为保留类建筑。规划亦需对其进行保护。

(4)整治改造类

整治改造类建筑主要那些与传统风貌不协调或质量很差的其他建筑,建筑结构损坏或采用影响传统风貌的材料的建筑,规划对其进行建筑加固维修,但应严格保持建筑原有型制与形式。对于质量较好,立面完整,没有采用破坏传统风貌材料的建筑,可维持现状,进行适当除虫、清洁,视损坏情况及时加固,加强日常维护与监控。对于质量较为完好,建筑局部损坏或采用影响传统风貌的材料的建筑,对于建筑立面经过了改动和采用现代的材料和手法的建筑,要对其立面进行整治,力求恢复其传统风貌,整治中要采用传统的手法和材料,力求做到原汁原味;对于主体结构大部分已损坏的建筑,根据其历史价值、重要程度、损害程度等因素,可采用遗址保护或原样修复。如要原样修复,必须要根据现有的相关资料,对原有建筑遗迹做深入的研究,按照原有的形式,使用原有的建筑材料,最大限度的接近历史原貌。建筑内部设施和空间布局可以根据使用要求做相应改动。

(5)拆除类建筑

保护区内的建筑,如视觉影响严重,不易通过整治的方式而达到和传统风貌协调的目的,且价值不大,要选择拆除的方式。由于种种原因在短期内无法拆除的,应暂时维持现状,等条件成熟时拆除。逐步拆除重要传统建筑院落内临时搭建的厨房、厕所等建筑。村内的违章建筑,可以结合村落的整治,逐步拆除。

3、建筑高度控制及视廊保护

(1)建筑高度总体控制

大中村历史建筑绝大多数为一层少数为二层,本次规划规定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高度保持现状。

核心保护范围新建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二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6米,建设控制地带新建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0米,且新建建筑不得遮挡后面的建筑,不得破坏传统街巷格局、空间尺度,不得遮挡古村落与周边环境要素的视线通廊,并应符合相关的规范。

(2)传统建筑四周建筑的高度控制

在统一高度控制之下,同时要保证传统民居等重要历史建筑周围环境保持传统风貌,这些建筑四周建筑的高度,应根据视觉等方面的要求另行规定。

(3)视廊保护

保护大中村的各条巷道的视廊,保证这些视廊的效果;保护周围山体的绿化,保护村庄的田园风光;保护从古村寨欣赏大中村的视觉效果;保护从山的对面欣赏大中村的视觉效果。

四、古遗址保护

在原遗址遗迹的基础上,广泛收集历史资料,遵循原有样式,对邓家祠堂遗址、陈家祠堂遗址、大庙遗址、小庙遗址和营盘遗址进行历史原貌恢复,以丰富大中的历史文化内涵。

五、古树保护

古树名木既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宝贵的历史文化财富,被誉为当代文物的活化石,其所蕴藏着的丰富政治、历史、人文内涵资源,各种传说、故事,让这些绿色瑰宝及其人文资源得以广泛传播,对丰富人文环境、科学研究、弘扬生态文化和开展旅游事业都有重要意义。为更好的保护古树名木,具体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相关的保护规定及文件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古树、大树和名木的保护性规定和相关文件,使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有据可依。

2、完善资源档案,实行动态监测

在普查的基础上,对古树名木建档立案,形成完整的资源档案。要结合森林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建立古树名木的动态监测体系,定期对大中的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生长情况、保护现状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

3、发布保护名录,设立保护标志

依据普查结果,向全社会公布古树名木名录,并对每棵古树名木设立保护标牌和石碑,明令保护。

4、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复壮管理

根据大中情况,制定和采取复壮管护措施,确保其健康生长。同时,要积极开展对大中古油茶树的复壮技术研究,为其复壮管护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5、培育后备资源

在保护大中现有古树名木的同时,积极开展古树名木后备资源的培育工作,增加古树名木的后备资源。

6、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护意识

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古树名木的宣传力度,使当地村民和广大游客了解保护古树名木的意义,提高全民的保护意识,形成热爱古树名木、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古桥保护

在白块河中部,布置有1座古桥,已有几百年历史,具体修建年代不详,还保持着原有的历史原貌,规划主要对桥身进行维护加固,并对其外部进行维护更新,同时整治桥体周边环境,形成特色鲜明的传统村落边界要素,打造传统景观风貌节点。

七、古驿道保护

现状古驿道长约239米,石块铺装,2米宽,古驿道直接通往盘县,属于茶马古道的一部分。规划主要是对现状风貌较差的55米古驿道进行修缮整理还原其历史风貌,对保存较好的184米的古驿道进行维护整理。

八、龙门保护

龙门9座,散落在村寨各处,规划广泛收集历史资料,遵循原有样式恢复17号建筑龙门,修缮邓家祠堂龙门、51号建筑龙门、57号建筑龙门、10号建筑龙门和20号建筑龙门,使其全部修复还原为原先的历史风貌,认真保护记录76号建筑龙门、陈家四合院龙门和邓家四合院龙门所展现的历史风貌。

九、非物质文化保护

大中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主要包括屯堡村寨背景下的汉族习俗。包括:语言、故事及其传说、古书籍、正月间举行的祈福活动化船又称“端公”、传统乐器木叶、羊皮鼓,和村落物质文化一样,必须加以保护、挖掘、展示和利用。 

1、对语言、故事及其传说、古书籍、传统祭祀活动、传统乐器等类型的非物质文化保护措施 

(1)建立专门保护和研究机构; 

(2)加大非物质文化保护的投资力度;

(3)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内涵,并在新时期发扬光大;

(4)建立非物质文化展示平台,健全展示体系; 

(5)重视对村民的保护。

2、对文化空间类型的非物质文化保护对策 

大中的文化空间主要是指以防御场地和村民文化、祭祀等活动场地为主,具有典型的纪事文化空间特点。文化空间保护包含保护文化空间布局和空间布局形成因素等方面的内容,保护历史文化空间就是要使古村落特有的传统历史文化、格局得以保护、继承和发扬。对文化空间的保护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避免开发性的破坏。

为了接纳更多的游人,不适宜地利用村落文化空间修建宽阔的活动场地和旅游接待设施,破坏了原有古村落的意境和纯朴。

(2)避免生活性破坏。

居住在古村落里的居民,尤其是年轻的一代,新的生活方式的追求与攀比使他们对旧宅、活动空间持全盘否定态度,当他们从事经营或出外打工有了积蓄后,便想翻修原有住宅,或新建现代住宅,建设现代化广场,这种做法是对传统村落整体环境的破坏,必须制止。

(3)避免自然性破坏。

主要是风雨侵蚀和洪水、泥石流、地震、台风等自然力的破坏以及白蚁、蛀木蜂等对空间构筑物的破坏。

第八章传统村落发展定位及产业规划 

一、发展优劣势分析

1、优势:

(1)大中村自然生态保持完好,森林覆盖率高,拥有千亩稻田,环境宜人。村内现存传统元素较多,村民大多保持故有的习俗。是外来游客享受农业观光旅游的理想场所。

(2)大中村始建于明朝洪武年间,这里的祖先是朱元璋时期“调北征南”军队的后裔,被称为“屯堡人”。大中村是防御性屯堡村寨的典型代表之一。2014年,大中村被收入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2、劣势:

(1)大中村位于羊场乡东南部,地势偏远导致其发展相对滞后。全村现状支柱产业为种植业,没有其它产业,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匮乏已不满足村民和村庄进一步发展的需求。

(2)作为传统村落来说,村民对传统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意识淡薄导致部分传统元素的流失。

二、发展定位

全村现状支柱产业为种植业,没有其它产业,传统文化资源没充分挖掘,没有以价值的形式体现出来,因此,根据大中村目前经济状况,定位为以屯堡文化旅游为龙头,以观光农业和白块河观光及垂钓为辅的体验式旅游。

在保护的基础上发挥资源特点。通过有效的保护大中村丰富而珍贵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使村庄在保持传统风貌、传承悠久文化的基础上,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发展旅游业,深度挖掘特色旅游业,从而带动村庄经济、建设整体发展。

三、 产业规划

1、产业调查

全村现状支柱产业为种植业,传统农业仍是全村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且现有种 植业和养殖业均不成规模,农民增收渠道十分单一。

2、产业布局

在本次规划中,以村庄保护发展为契机,以屯堡特色文化旅游为龙头,以观光农业和白块河观光及垂钓为辅,带动整个一、三产业经济发展,通过以上措施改善当地经济环境,产生旅游影响,促进本地产业结构转型、优化升级、扩大就业,塑造“十里白块,长坝大屯”体验式旅游品牌形象,提升知名度、美誉度、偏爱度,改善村民的生活质量,完善体验式旅游及产业发展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

(1)第一产业:首先,要推行可持续的土地利用管理制度,保护现状农田,同时选用优种,运用科技,提高农田产量,其次,以观光农业和生态农业为主,重点发展特色种植业,辅以养殖业,以游览为依托,以服务为导向,强调参与和体验的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景区内第一产业的发展,既可为当地村民带来相对稳定的经济收益,又可为游客提供绿色果蔬采摘、耕作等参与及体验服务,使游客乐而忘返。

(2)第二产业:村落内不得发展第二产业。应对第二产业进行严格控制,严禁其进入传统村落保护范围,传统村落周边也应限制其发展。

(3)第三产业:积极发展以屯堡文化特色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旅游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就业人员多,能够使村民直接受益,有利于当地致富;只要规划管理得当,旅游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扰动也远比工业、矿业和农业要小。

3、产业分区

观光农业产业区:大中村背山面水,村落面朝传统农业风光较好的田地区域,规划建议保留传统田园农业,打造以观光农业为主题的体验式旅游产业区,成为村落旅游的主要产业。

屯堡村寨观光旅游区:大中村自然格局和历史格局保存尚好,现存传统资源丰富,拥有如此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是发展古村落观光旅游的绝好佳境。规划建议在保存传统资源的基础上发展屯堡村寨观光旅游,打造屯堡村寨观光旅游区。

果树种植及生态养殖区:在西南侧山坡内专门设置果树种植及生态养殖区,加强林果业优质品种的引进,建设高科技观光采摘园区,加快果品农超对接,提高农产品经济效益。将养殖业逐步迁移至生态养殖区内,发展养蜂业,以保护提升环境质量。

白块河观光垂钓区:利用白块河及沿岸地带,开发滨河游览、垂钓休闲等项目。

第九章空间布局规划

一、功能定位

大中村在《盘县羊场布依族白族苗族乡总体规划》(2014—2030)中的定位为中心村之一,其功能定位为生态农业型的中心村,是羊场乡西部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古村寨历史悠久,有独特的屯堡文化,传统建筑坐南朝北,村落房屋的朝向均采用相对开阔的视线朝向。村落房屋面向千亩良田,良田在不同的季节有着不同的景观效果,四季有农田景色可观,白块河从村寨西侧由西向东缓缓流过,景观环境优美。因此,把大中村发展总体定位为:立足于独特的屯堡文化,以古村落为载体,千亩良田为特色、民俗文化体验为时尚、科普探索休闲为发展,把大中村打造成观光科普教育于一体的农业生态园。

二、规划理念

建筑与环境相融合,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相融合,维持并完善现有村落格局,保护村落的风貌完整,以大中独特的屯堡文化为核心,以古村落为载体,千亩良田为特色,配以观光农业和自然山水景观的游赏、民俗文化体验、科普探索休闲于一体的观光科普教育于型农业生态园。

三、空间结构

村落规划形成“一心、一带、一轴、一环、三区”的空间结构,其中:

一心:是位于用地中部传统建筑和使用功能比较集中的屯堡古寨核心。

一带:是位于用地北侧,以白块河为依托的白块河田园景观带。

一轴:是依托主要道路和现状村落布局发展形成村落联系发展轴。

一环:是由用地周边两侧山体形成的山林景观带构成,因村落内部地形总体呈峡谷状,两边高中间低,用地东西两侧可利用用地狭窄,空间上形成了外围山林景观。

三区:分别是白块坝子传统耕作区、传统屯堡村落村寨区、屯堡山体防御区。

白块坝子传统耕作区:位于用地北部,是大中村千亩良田的所在地,将来对其进行保护改造,作为生态农业观光保持区;

传统屯堡村落村寨区:位于用地中心,是传统建筑和使用功能比较集中的区域,将来作为游客观赏村寨和传统建筑的主要区域;

屯堡山体防御区:位于用地南侧,将来作为屯堡防御文化展示区。

四、总体布局

1、古村落西部作为入口服务区,利用原有公共建筑供销社将其改造为游客服务中心,设置公厕、商店等公共服务设施。

2、在古村落中部,主干道旁边设置农产品展销中心。

3、利用用地北侧的千亩农田,对其进行保护改造,设置阡陌步道,作为田园风光观光体验区。

4、在古村寨内部对传统建筑进行保护修缮,并且恢复邓家祠堂、陈家祠堂和大庙,恢复小营山上的小庙遗址和营盘遗址,作为游客观赏大中村的传统建筑的主要区域和重要活动空间。

5、沿白块河进行环境景观整治,形成以白块河为主的景观观光垂钓游览游线。

6、在村落内部组织优化游览路线,并沿线设置手工艺展示、特色餐饮、纪念品销售等旅游服务设施。

7、对现状集散广场进行景观改造和优化,使其更具有使用和景观价值。

8、在用地东部新增垃圾收集点,为村落环境整治提供有效的基础设施。

第十章支撑体系规划

一、道路交通工程规划

1、现状:规划范围内有一条主路自西向东贯穿全村村级道路,全部为土砂路面,路面情况较差,主干道宽4-8米,次干道宽2-4米,划范围内的步行道均为石砌,大部分保持较好,部分因为自然原因有破损。规划范围内现状无停车场。

2、规划:本次规划的重点是加强大中村与羊场乡镇的联系,依托道路的建设,提高通行能力,保持出行的通畅便捷,促进中心村的发展,联动开发空间资源。让大中村的旅游产业得到长远的发展。

(1)近期规划将硬化乡道路面为水泥路面,中远期将路面提升为沥青路面。

(2)规划对村寨内部的传统街巷进行梳理,在白块河周边和农田内部增加步行道。

(3)在主要车行道沿线设置4个停车场,车位合计148个。

二、给水排水工程规划

1、给水设施

(1)用水量预测

A、综合用水量按180升/人·日计,规划期末村内有890人,则:

Q1=0.18×890=160.2m³/d

B、管网漏失水量及不可预见水量可按综合用水最高日用水量之和的8%计算,则

Q2=Q1×8%=160.2×8%=12.82m³/d

故:总用水量Q总 =Q1+Q2 = 173m³/d

(2)规划水源

规划村庄的饮水以现状西北部高位水池为主,在该水源点处设置一体化净水设施1个,通过输水管线将水输送至村内,作为生活和生产用水供应点。

(3)管线建设

规划管径为DN200mm,次管径为DN150mm。

给水管网采用环状与枝状相结合的方式。南北道路管道铺设在东侧,东西向道路布置在北侧,管线沿道路铺设,保证入户。管材采用PE管材,在支路上均预留接水口,管道覆土深度不小于0.7m米。

供水管网距建筑物、树木水平间距不小于1.5m,与污水管平行设置时,其间距不小于1m,其位置应高于污水管。给水管与污水管交叉时,给水管应从污水管上方穿过。

4、规划新建设施

提灌站3个,占地100m²,新建蓄水池1个,一体化净水设施1个。

2、排水设施

(1)规划排水体制

村内道路一侧和已经硬化的道路一侧有一定的排水明渠,根据大中村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要求,确定规划期内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

(2)污水工程

污水量测算:污水量按照村庄生活总用水量的80%计算。

Q污 =173×80%=138.4m³/d

(3)雨水工程

雨水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t=t1+mt2;P—重现期,规划p=3年;T—降雨历时,单位分钟,采用地面集水时间t1=10分钟;Q—暴雨强度

雨量按Q=qΨF(升/秒)计算

式中:Ψ—指径流系数,视地面不透水层覆盖情况而定,建设用地取0.9,绿地取0.35;F—汇水面积。

(4)管径测算:管道铺设时,先定总干管,走向一般依据地形坡度铺设,满足污水重力自流要求。排污管道直径最小不小于300mm,最小坡度不小于0.3%。

三、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1、用电量预测

规划生活用电负荷指标近期取4kw/户,公共建筑每平方米50W计算:

Q电=1280kw

则规划期末全村用电负荷为1280kw。

2、供配电设施

规划保留村内50kv变器压1个,电源由镇区35kv变电站引出,通过10kv输电线路接入变压器,再由变压器引出的配电线路将电输送至各农户。10kv高压线和低压配电线路采用地下埋设的敷设方式。

3、电信工程规划

大中村现状电信设施较完善,能够满足居民的使用需求和旅游开发的需求,本次规划不对其进行过多要求。

四、环卫环保工程规划

1、环卫设施规划

(1)规划指标: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率指标按国家环保局编制的规定执行。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近期(2020年)80%,远期(2030年)100%。机械清运率为80%。

(2)垃圾收集点规划

大中村在主次车行道交叉口设置一处垃圾收集点,收集村落内垃圾运至村落外集中处理,相关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定期收集。结合各垃圾收集箱等环卫设施,由相关管理部门定期收集、清运垃圾。

(3)公共厕所规划

核心保护范围内部,村民每家每户都有简易厕所,根据规划需要新增设2个公共厕所,分别设置主干道旁新增的停车场旁。,

(4)垃圾箱设置

在村寨主要步道设置分类收集垃圾箱,设置间距为50-100m。

(4)小型垃圾收集点

小型垃圾收集点主要用来收集居民的生活生产垃圾,在民居密集的区域设置,设置间距约为150m。

(5)垃圾处理场

规划区垃圾运往最近的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

2、生态及环保规划

(1)生态建设以加强绿化为重点,保护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避免对自然生态造成较大破坏。绿色植被的保护,绿地系统的建设,大气环境的保护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

(2)按照国家有关大气环境保护规定,该地区执行空气环境质量一级保护标准。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小于0.05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平均浓度小于0.06克/立方米。

(3)声环境治理

大中村主要噪声主要为白天居民和游览人群所产生,这些可以通过管理措施来进行控制。

五、防灾减灾规划

1、消防规划

(1)消防安全控制:新建房屋必须满足防火间距提高建筑的耐火等级,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防火规范,并同时完善消防设施。

(2)增加电网的安全可靠性、大力宣传安全用电,切实消防电气火灾隐患,减少经济损失,使电力彻底为社会作好服务。

(3)消防重点保护规划:大中村对保护区内民族特色突出,保存完好的居民划为重点保护对象,制定保护措施。

(4)消防装备规划:村内配置机动消防泵,通信设备、消防器材、个人防护装备等。

(5)山林防火:大中村作为传统村落应特别注意古建筑、基本农田山体防火,与林业部门联合建立山林消防队,加强巡视及防火、灭火工作。

(6)社会消防组织规划:配备专职消防员,并在当地群众中设义务消防员,并进行专业培训和技术操作训练,加强对广大群众消防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居民的防火警惕性及灭火的知识与技术,提高防灾意识及自救能力。

(7)村庄农户居住较拥挤,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大中村靠专业队伍救灾的可能性不大,故规划要求做到:

A、村庄消防整治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大力开展消防工作的宣传,尤其要加强老人、儿童的安全教育。

B、组织村庄义务消防队,加强巡逻和监督。

C、利用村的通讯设施建立村庄消防报警网络。

D、河道河水作为天然水源,同时设置消防水池,兼做景观使用。

2、抗震防灾规划

大中村属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规划为了增强综合抗震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供水、供电、通信等生命线工程以地震烈度为6度为抗震设防标准。各建筑物之间应留有适当间距,同时留出2个集散广场,以利震灾时居民疏散。结合现状设施,将一处紧急避难场所设置在大庙文化广场,另一处为农产品展销中心前的广场。

3、防洪工程规划

在大中村内部的河流较平缓,不会产生洪水的问题,并且山体的植物覆盖情况较好,也不会产生山体滑坡的灾害。

六、旅游发展规划

1、旅游资源开发现状

(1) 旅游资源现状评价

规划范围山清水秀,水绕环抱,绿荫在林,古树参天;民族建筑独特,古迹保存完好,村寨的传统格局是结合当地特定环境的加以改进形成的城堡碉连结体式,传统“街巷—建筑群—院落”所构成的空间序列依旧可见,另有古桥、古树、龙门等历史环境要素以及当地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经千百年来村寨先祖们不断的开垦耕耘形成的壮美辽阔的稻田,加上独特的古寨,青郁的群山,形成一副唯美的山水田园画。既有水乡之清韵、稻乡之辽阔,又有山村之幽谧、古寨之遗风,可谓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兼备。

根据有关资料及现场踏勘情况,规划范围内现状旅游资源主要有以下七类。

大屯旅游资源评价

类型

内容

综合评价

文化景观

屯堡文化

观赏游憩使用价值(30分)20

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25分)23分

珍稀奇特程度(15分)8

规模、丰度与几率(10分)5

完整性(5分)5

知名度和影响力(10分)1

适游期或使用范围(5分)5

环境保护与环境安全3

总分:70 分

按照国家级风景资源分级标准,大屯达到三级景源的标准(最高为五级)

地文景观

良田

生物景观

古油茶树等山体植被

建筑与

设施

民居、龙门、古桥、古驿道、碉楼,

遗址遗迹

邓家祠堂遗址、陈家祠堂遗址、大庙遗址、小庙遗址和营盘遗址

人文活动

“端公”、传统乐器的演奏

(2)旅游开发现状

目前,大中村传统建筑、古桥、古驿道、龙门、碉楼等人文资源以及白块河、千亩良田等自然资源都没能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合理的利用。

2、 旅游发展思路

(1) 保护古村风貌,复兴古寨传统

大屯是典型的屯堡村寨,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现存大量传统建筑,并保存“端公”,吹木叶艺等民间活动。这些历史文化资源都极富地方风情,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旅游经济价值,能够突出大中村屯堡文化古寨的特色,急需挖掘、保护和复兴,以实现大中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资源整合,系统开发,品牌经营

大中村及其周边地区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规划应对各个层次的旅  游资源进行全面整合,以点促面,以面带点,系统开发。(3)保护生态资源,改善人居环境

千亩良田及连绵群山是大中村自然景观的主要组成部分。保护好生态资源是大中村旅游开发的重要前提,也是创建良好人居环境的基础和保障。因此发展生态文化旅游必须以农田和森林的保护为基础和契机,同时加强对大中村生态资源的保护,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利用,二是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这两个方面除了为大中村带来众多艺术家以外,还会为大中村带来大量游客。良好的基础设施和优质的服务水平能够形成对这些游客的持续吸引, 从而推动旅游经济的持续发展。

3、旅游形象塑造与产品设计

(1)旅游地形象定位 大中村的旅游地总体形象定位为:屯堡文化传统古寨。

(2) 旅游产品策划

A、静态产品

大屯古寨游:以参观大屯传统建筑、领略大屯传统民俗风情为主。在传统的街巷空间中游走,让游客充分融入古村寨的氛围,领略古村寨的独特魅力。

田园生态游:以领略大屯农田文化、参观绿色生态种植、自助采摘品果、河畔垂钓等活动为主,为游客提供多样的旅游产品。

B、动态产品

民族文化表演:规划依托村寨内部的文化空间,作为大中村民族文化表演场所,组织村民不定时进行表演,如传统乐器演奏等,同时加强与游客的互动,为游客提民族文化体验。

传统祈福活动:村寨每次举行“端公”等祈福祭祀活动时,邀请游客前来参观体验。

4、旅游线路组织

根据规划范围内旅游资源及其分布状况,规划以下两条主要游线。

A、传统民俗文化体验游

以传统民居群为目的地,形成由村寨入口至旅游服务中心到传统民居群的传统民族文化体验游览路线,主要景点包括:游客服务中心、传统古村落、雕楼、龙门、四合院、古驿道、营盘等。

B、田园生态体验游

以大中村独特的梯田地形地貌观光以及绿色生态观光体验为目的的经由观光农田、到旅游服务中心、到果园及生态养殖基地、再到农产品展销中心的体验游路线。

第十一章分期建设规划

根据“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近期主要指 2015-2010 年,,远期为2011-2030 年。近期内坚持以保护为基础,先保护后发展,主要是积极筹划,全面启动,探索保护模式;远期主要是完善保护工作,最终达到全面保护大中村传统村落的目的。

一、近期建设与发展规划

本规划近期为 2015-2010 年。近期保护规划重点范围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1)加强非物质文化的展示:结合游客服务中心设置村落文化展示中心,传承人负责传承教育。

(2)村庄入口片区的设计:对村寨入口及重要历史环境要素进行设计。

(3)服务用房建设:主要是村寨中新增加的农产品展销中心的建设。

(4)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改造大中村内部道路,对村庄内部的街巷应应修复修复,步行道该增加的增加,村庄内由于地形起伏较大,可对于高差较大的地段要增设台阶等。沿路停车场建设。

(5)基础设施改善:完成排水暗沟或排水管网的建设;完善优化供电、供水设施,整治村内的环境,改造对村落风貌及布局影响较大的建筑物、构筑物。

(6)生态环境整治:建设固定的垃圾收集池、公共厕所,改善村庄的卫生条件。

二、远期建设与发展规划

大中村重点保护类建筑严格按本规划中制定的保护措施进行保护。大中村现状保留类的建筑按照本规划中制定的保护措施进行保护。远期发展用地中的整治改造类建筑进行建筑加固维修,对质量比较差,对村庄整体风貌影响大的建筑以及危房、简易搭建的建筑及附属用房进行拆除或拆除重建。对村庄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对规划范围内的历史环境:古树、古桥、等进行保护。

第十二章规划保障措施和建议 

一、政策法规保障

1、制定保护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文件,根据本次保护规划的具体内容,制定《大中村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及具体实施细则》,把保护的要求和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通过地方立法程序,完善吝洞村的保护工作制度。

2、制定村规民约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并结合当地的民风民俗,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村规民约”,有利于形成居民在传统建筑保护工作中的自我规范意识。

3、制定合理政策

大中村的保护和未来发展,必须依靠合理而有效的政策,得到社会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吸收更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引导居民和社会各方面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积极性。

4、明确规划性质

明确《盘县大中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是大中传统村落进行文物古迹、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法律性文件,一经通过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大中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起强制约束作用。

二、管理机制保障

1、建立保护机构

由相关部门牵头,组建“大中传统村落保护小组”,负责常规管理、保护历史建筑、实施保护规划,及时纠正村落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文物主管部门的指导。

2、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

大中村的保护与开发建设,即保护开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的形成、空间格局、巷道尺度、文物古迹等历史文化的构成要素,延续历史文化环境。贯彻“分类保护、积极修缮、严加控制”的工作方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历史文脉的延续,继承历史遗产,加强文物保护。

(1)建设单位在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具体规定要求,依法取得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设计单位应当按照保护规划中规定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

(2)在保护规划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A、违反保护规划进行拆除或者建设;

B、改变保护规划确定的土地使用功能;

C、突破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违反建筑体量、色彩等要求;

D、破坏大中村寨内保护规划确定的建筑布局和街巷肌理。

E、其他不符合保护规划的行为。

(3)对大中村传统村落内的历史文化的建筑,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类保护和整治:

A、不可移动文物依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护;

B、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按照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进行保护;

C、其他建筑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进行整治。

(4)对大中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内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环境要素和建筑,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确定设置保护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或者非法移动、拆除保护标志。

(5)对大中村传统村落内的消防设施、通道应当按照有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因保护的需要无法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规范的,公安消防机构和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

(6)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不得违法拆除、改建、扩建。

(7)对大中村传统村落内须修缮文物或建筑,应报修缮方案经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乡政府审批实施。

3、鼓励保护行为

对大中保护做出重要工作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荣誉或者一定的经济奖励;对违反大中村保护条例的单位或个人,按相关规定给予严厉惩罚,情节严重者,按国家有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保护资金保障

1、设立专项基金

设立“大中传统村落保护专项基金”,用于支付保护、宣传、研究等费用,并用于前期相关工作的启动。

2、多方筹凑资金

利用灵活的市场经济,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筹资。制定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公司企业捐助资金。

3、用好相关资金

严格控制好国家财政性拨款、地方财政拨款、集体单位和社会赞助等资金。

四、规划保障建议

为全面保护大中村传统村落,并促进其旅游的发展,维护并发展其社会功能,改善基础设施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证大中村可持续发展,规划提出以下措施及建议:

1、本规划批准后,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建议成立修复大中村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有关专业人士,各部门领导家委员会组成,负责监督和保证本规划的实施。

2、加强宣传,提高各单位、部门和居民对大中村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责任心,增强自豪感。

3、制订政策,调动居民修复改造的积极性,结合旅游业的发展,对于在民居保护方面做得好的房主,政府应优先安排其用于旅游经营、服务。

4、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村寨保护与整治的资料库,对村寨传统文化进行深入研究,制订出各级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和修复方案和编号。

5、村寨的保护是公益性行为,而非开发性行为,在奖金方面提倡“政府出一点,私人集一点”的模式,利用好国家财政性拨款,地方财政拨款,社会赞助和民居筹款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