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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通报,狠刹“五一”等假日节点不正之风

2014年04月28日 15:28 阅读:2335 来源:盘北经济开发区 编辑:admin 收藏本文

  日前,六盘水市市纪委、监察局发出《关于对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强化对“五一”等假日节点遵守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执纪监督的通知》,点名通报了5人公车私用问题、2人擅自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人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2人奢侈浪费高标准接待问题,要求狠抓“五一”等假日节点,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规定精神并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坚决克服等待观望、“避风头”等侥幸心理,克服思想麻痹、行动迟缓等问题,进一步增强执行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一级带一级,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当好廉洁从政表率,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形式在节假日及其他时间滥发奖金、福利和实物。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和公款旅游,除值班或必要的公务活动,节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封存。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节假日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等多种方式,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有针对性地抓,常抓不懈。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建立信息互通和技术共享机制,形成执纪监督的合力,增强监督检查实效。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狠刹节假日不正之风,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决不姑息迁就。

  拟稿单位:盘北经济开发区监察室

  拟稿人:刘峰

  联系电话:0858—3522099

  报送时间:2014年4月28日